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被泰安市司法局聘请为法律顾问单位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》,切实提高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,有效防范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风险,2017年7月4日,泰安市司法局下发泰司【2017】7号文件——关于聘用法律顾问的决定,决定指出,聘用六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泰安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单位,我所成为其中之一。
华林所作为泰安市司法局的法律顾问单位,将充分发挥熟悉现行法律法规、司法程序、司法实践的专业性优势,扎根于社会生活的群众性优势,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职业性优势,为泰安市司法局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支持,为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。
山东华林律师事务所被泰安市司法局聘请为法律顾问单位 2017-7-11 本文被阅读 3320 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