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裁责任重如泰山--专访泰安仲裁委实力派仲裁员刘志学
仲裁责任重如泰山
------专访泰安仲裁委实力派仲裁员刘志学
他,身材宽厚,国字型脸庞。面带微笑。初见泰安仲裁委仲裁员刘志学让记者感到一种朴实、厚重、信任之感。这位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资深律师仲裁员在谈到他的仲裁员角色时,感触最深的当属“责任”二字。
仲裁员责任重如山。仲裁裁决是否合法公正,仲裁员担负直接的、极其重要的法律责任。仲裁员要对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纠纷作出最终裁决,关系重大。如果稍有不慎,影响到的不仅是法律的公平,更是社会的稳定。唯有公正守责,方能担此重任。正值42岁盛年的刘志学这样认为。
这种责任意识来自于对法律的谙熟和敬畏。自1993年从事律师工作起,刘志学共办理民事、经济等各类案件上千件,尤其是在房地产建筑法律事务方面卓有建树,多次为委托单位挽回重大损失,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显示了他的聪明和才智。他因此被特聘为山东省企业家协会辩护律师,去年则被评为“泰安市百姓信赖的优秀律师"。正是这样的履历,才使他成为了一名新的光荣的仲裁员。
“从律师到仲裁员,变化的不只是角色。作为律师代表一方,一切围绕当事人的利益。长期形成了一种维护一方的思维定势。而裁员则是居中调停,扮演裁判员的角色。仲裁员无论是哪方选定的,都不代表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利益,他应该站在公正的立场上,公平地对待双方当事人,通过核实证据、查清事实,达到主持公道,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的目的。”刘志学认为。
对仲裁的感受来自于丰富的办案实践。近年来,刘志学先后代理了房屋开发纠纷、建筑工程纠纷、金融保险合同纠纷等几十个’仲裁案件,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
损失。这些案件成功处理背后,更显示着一个法律工作者对仲裁特性灵活把握的智慧和功力。
刘志学说:“每个当事人都希望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。作为仲裁员,接手案件,对双方当事人负责,肩负的责任就体现在公正合理地平息纷争。
这中间就要充分运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。因为现实生活中有些仲裁案件,往往无律可循,比如一些法律条文未涉及的新型商事案件,一些标的额大、合同履行期限长、过程中变化大的房产建筑领域案件,处理起来难度很大。但充分把握了仲裁制度的特点和事物的本质联系,利用一些市场规则、行业律规、国际惯例,可充分弥补法律的空白,还可以在事件
发生的过程中,将案件及时调解,灵活的化解矛盾。
刘志学将仲裁的这种特性归结为“更多地尊重市场经济的法规、规则”。刘志学认为,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发展,有些现成的法律、法规相对滞后,给办案带来了一定难度。.但运用仲裁手段维权,在符合公平等价有偿精神的前提下,不拘泥于条文框框,更多的是根据实事,依据法理,充分利用市场规则,实现双方纷争的公平合理解决。
仲裁是一个平台,是人类社会调处纷争的一个文明、理性、完美的方法。大家都应当学会利用这个平台。要充分的将仲裁平台发挥作用,仲裁员的素质非常重要。目前仲裁员队伍有‘三八两高’之称,汇集了各行业的精英。在办理仲裁案件中,应充分发挥仲裁员所熟知领域的专业特长,让专家在所专领域办案,这样将提高案件的办理水平,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。”刘志学
这样寄语仲裁。
刘志学表示:“作为仲裁员,责住沉甸甸,使命光荣而神圣。定当忠于法律和当事人的信任,尽忠职守,遵守法律,廉洁奉公,并为之奋斗与追求。”
——记者 李永坤(本文转载自2010年5月19日《泰安日报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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